2008年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學合併、2011年底正式將兩校區師生整合於單一校區,並於2012年於美崙校區成立「東華創新研究園區」,規劃結合大學教育目的與宗旨,以「產學合作」與「推廣教育」為發展核心目標。本活動為使園區空間有效再利用,同時期望透過本校學生參與規劃活動,協助創新研究園區未來發展注入新活力。
● 報名資格:
一、 具有本校在學學生身分,以3~10人組成隊伍參加,隊內成員 須由2系所以上學生組成,並委請校內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士1名擔任指導老師。
二、 團隊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創新研究園區整體發展方向,或自選園區內一棟以上且目前無使用之校舍等進行規劃提案。
● 活動流程:
一、 活動採預約報名制,報名時間延長至2015年10月17日(六)17:00止,
二、 競賽活動說明會:2015年10月12日(一)下午2時於本校創新研究園區(美崙校區)五守樓1樓105教室,非強制參加,會中將說明園區活化緣由與現況使用導覽,讓參賽者更加了解園區。(已結束)
三、 初選創意提案:需於2015年11月13日(五)下午4點45分止截止前,將應備文件(含表格文件、創意提案書)以B4信封袋寄(送)達至本校「壽豐校區行政大樓503室、產學合作組」收,並請註明報名「美崙校區空間活化創意發想提案競賽活動」,即完成徵件程序。初選簡報於11月16日(一)公告通知簡報順序。
四、 初選簡報日:2015年11月27日(五),現場公佈決選名單與簡報順序。
五、 決戰工作坊:2015年12月19日(六)、12月26日(六),決賽後入選隊伍需參加計畫撰寫工作坊,由專業達人親自指導並為團隊克服計畫書撰寫的困難、專屬輔導員協助解決各種計畫疑難雜症。
六、 決賽簡報日:2015年12月27日(日),並於現場公佈獲獎者名單。
● 應備文件
一、初選:報名表格下載
1. 團隊報名表。
2. 指導同意書。若指導老師非校內教師,請一併繳交「相關專業人士資歷表」。
3. 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
4. 創意提案書(格式下載)一式6份(請以A4大小繕打,裝訂成冊,內文頁數建議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提案書封面請註明提案名稱及團隊名稱)。
5. 提案計畫書電子檔圖文分製光碟乙份(文字檔建議以office word2003及pdf檔儲存燒錄、圖片檔另以300dpi以上解析度儲存並加註圖片檔名)。
6. 其它有助於闡述提案之資料(書面、圖像、影像皆可)。
二、決選
1. 賽後1週內繳交計畫書電子檔、初決選簡報檔圖文分製光碟乙份(文字檔建議以office word2003及pdf檔儲存燒錄、圖片檔另以300dpi以上解析度儲存並加註圖片檔名)。
2. 其它有助於闡述提案之資料(書面、圖像、影像皆可)。
● 評選規則
本單位將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兩階段初、決選簡報審查。
ㄧ、初選
1. 由提案團隊就其提案計畫向初選委員進行簡報說明,簡報時間以5~10分鐘為限,簡報後進行決審委員10分鐘詢答。審查標準依據提案計畫書內容是否具創意性、基礎資料調查與分析程度、簡報呈現等為評分標準,初審階段原則取總分較高之前6名隊伍進入決審。
2. 若遇同分之情形,以評分標準之配分比例最高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勝出;若分數仍相同,則一併入選。
二、決選
1. 由提案團隊就其提案計畫向決選委員進行簡報說明,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簡報後進行決審委員10分鐘詢答。簡報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
(1) 美崙校區及提案規劃館舍介紹與分析
(2) 提案構想及內容
(3) 執行之具體行動方案說明
(4) 合作與其他協力資源
(5) 計畫預算及預期成果
2. 決審簡報當天提案團隊出席人數須達團隊總人數2/3以上,若未達2/3則酌予扣分。
3. 若遇同分之情形,以評分標準之配分比例最高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勝出。
4. 評分標準如下表:
內容及比重
評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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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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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及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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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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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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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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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發展及現況了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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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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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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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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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活化創意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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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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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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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案
|
發想提案可行性及具體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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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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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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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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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崙校區、周邊社區環境或花蓮境內之發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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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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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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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源結合
(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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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團體、組織、學術機構…等協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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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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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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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呈現
及團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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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於現場簡報呈現創意,以及簡報過程之出席狀況、臨場反應、對計畫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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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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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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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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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勵方式
本單位將於決審當天舉辦公開表揚活動,獎項分別如下:
Ø 金賞乙隊,頒發團隊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另發給每人獎狀乙張;指導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另頒發獎狀乙紙。
Ø 最佳創意賞乙隊,頒發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另發給每人獎狀乙張。
Ø 評審團私心賞乙隊,頒發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另發給每人獎狀乙張。
總獎金共計新臺幣5萬元整
● 注意事項
一、
團隊創意提案書或空間活化計畫書所有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狀與獎金。
二、
提案團隊須於提案時由全數成員簽署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如獲入圍者無條件將其提案計畫,提供予本單位及相關政府單位予以運用。
三、
提案團隊須配合提供提案構想、圖片及團隊照片等資料。
四、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特別留底請團隊先行處理。
五、
競賽所得獎金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申報並扣繳所得稅。
六、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同時於活動網頁上公布。
● 連絡及諮詢窗口: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陳小姐,電話:03-8632523、
傳真:03-8632500、E-mail:rd503@mail.ndhu.edu.tw
● 指導單位:教育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東華創新研究園區
主辦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東華創新研究園區
合辦單位: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104行動創業臺灣368推動計畫(東區)執行團隊、
花蓮縣數位文化機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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